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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体形式障碍(somatoform disorder)的主要特征是患者反复陈述躯体症状,不断要求给予医学检查,无视反复检查的阴性结果,不接受医师关于其症状并无躯体病变基础的再三保证。即使患者有时患有某种躯体障碍,但也不能解释症状的性质、程度或患者的痛苦与先古观念。即使症状的出现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相关,患者也拒地探讨心理病因。患者认为其疾病本质上是躯体性的,需进一步的检查,若不能说医师接受这一点,便会愤愤不平。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这类患者多就诊于内、外各科、精神科医生所遇到的往往是具有多年就诊经历大量临床检查资料、用过多种药物甚至外科手术后效果不佳的案例。
在ICD-10中,躯体形式障碍主要包括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disorder)、病碍(hypochondriasis)、躯体形式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和持续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本病女性季见,起病年龄多在30岁以前。由于各国诊断标准的不同,缺乏可比较的流行病学资料。
少有有关躯体形式障碍预后的系统观察报告。一般认为,有明显精神诱发因素、急性起病者预后良好。若起病缓慢、病程持续2年以上者,则预后较差。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虽然ICD-10将上述四种障碍归人躯体形式障碍,但有关病因和发病机制的研究不多。
在惠者生活中存在的现实冲突可能是患病的重要原因,症状的出现可能可以控制他人的行为。并引起他人的关注、同情和照顾,因此,患病后环境可能对疾病的持续起到强化作用,但患者通常意识不到,也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周围的亲朋好友患重病与个体对感觉的过分关注常是典型病例的病史;部分患者的起病属医源性的;多疑、敏感和对身体的过分关注等人格特点可能与疾病的发生有关。
躯体化障碍的患者多为女性,主要来自低社会阶层。疑病症有家族聚集性,但无法判断这种倾向是遗传还是学习的结果。
二、临床表现
(一)躯体化障碍
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 disorder)又称Briquet综合征,女性多见,常在成年早期发病。临床表现为多种多样、反复出现、时常变化、查无实据的躯体主诉至少两年,未发现任何恰当的躯体疾病来解释上述症状;不断拒绝多名医生关于其症状没有躯体解释的忠告与保证,不遵医嘱;注意集中于症状本身及其影响,过度使用消除症状药物,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药物依赖或滥用;症状及其所致行为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家庭功能损害。常见的症状是胃肠道(疼痛、呃逆、反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性及月经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通常存在明显的抑郁和焦虑本病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
(二)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undifferentiated somatoform disorder):常诉述一种或多种躯体症状,症状具有多变性,其临床表现类似躯体化障碍,但构成躯体化障碍的典型性不够,其症状涉及的部位不如躯体化障碍广泛,也不那么丰富,或者完全不伴发社会和家庭功能的损害,病程在半年以上,但不足2年。
(三)疑病症
又称疑病障碍(hypochondriasis),特征是患者存在先占观念,坚持认为可能患有种或多种严重进行性的躯体疾病,正常的感觉被患者视为异常,病人很苦恼;患者把注意力集中在身体的一或两个器官或系统,患者对患病的坚信程度以及对症状的侧重,在每次就诊时通常有所不同。常伴明显的抑郁和焦虑;患者总是拒绝接受多位不同医师关于其症状并无躯体疾病的忠告和保证,并频繁更换医师寻求保证,害怕药物治疗。对身体畸形(虽然根据不足甚至毫无根据)的疑虑或先占观念(又称躯体变形障碍:body dysmorphic disorders)也属于本症。本障碍无明显的家庭特点,很少在50岁以后发病,病程常为慢性波动性。很多患者,特别是轻症患者,仅在基层保健机构或非精神科的医疗机构就诊,转诊精神科常常招致不满;伴发残疾的程度变异很大;某些患者用症状左右或操纵家庭及社会关系,少数患者的社会功能几乎正常。
(四)躯体形式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
本病特征为患者有明确的自主神经兴奋的症状,如心悸、出汗、抖、脸红等,这些症状令人烦恼;常常主诉为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患者坚持这些症状归昝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患了严重的疾病,并由此而感到痛苦;但这些器官的结构和功能并无明显紊乱的证据,医生的反复保证和解释无济于事。心脏神经症、胃神经症、心因性呃逆、肠激惹综合征、心因性过度换气、心因性尿频和心因性排尿困难等诊断也属于此类疾病。
(五)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
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somatoform pain disorder)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而严重的疼痛,发病高峰年龄为30~50岁,女性多见。疼痛的发生与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有关;医学检查不能发现疼痛部位有相应的器质性变化;病程常迁延并持续6个月以上。常见的疼痛部位是头痛、非典型面部痛、腰背痛和慢性盆腔痛,疼痛可位于体表、深部组织或内脏器官,性质可为钝痛、胀痛、酸痛或锐痛。患者常以疼痛为主诉反复就医,服用多种药物,有的甚至导致镇静止痛药物依赖,并伴有焦虑抑郁和失眠,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六)其他躯体形式障碍
患者不适的主诉集中于身体特定的部位,如局部的肿胀感、皮肤蚁行感、麻刺感或麻木感,癔症球、心因性斜颈、心因性瘙痒、心因性痛经、磨牙等也属于此类疾病。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1.躯体化障碍的诊断要点
(1)存在各式各样、变化多端的躯体症状至少两年,且未发现任何恰当的躯体解释;
(2)不断拒绝多名医生关于其症状没有躯体解释的忠告与保证;(3)症状及其所致行为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家庭功能损害。
2.疑病障碍诊断要点(1)长期相信表现的症状隐含着至少一种严重躯体疾病,尽管反复的检查不能找到充分的躯体解释;或存在持续性的先占观念,认为有畸形或变形。
(2)总是拒绝接受多位不同医生关于其症状并不意味着躯体疾病或异常的忠告和保证。
3.躯体形式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诊断要点
(1)持续存在自主神经兴奋症状,如心悸、出汗、颤抖、脸红,这些症状令人烦恼;
(2)涉及特定器官或系统的主观主诉;
(3)存在上述器官可能惠严重(但常为非特异的)障碍的先占观念和由此而生的痛苦,医生的反复保证和解释无济于事,
(4)所述器官的结构和功能并无明显紊乱的证据。
4.躯体形式疼痛障碍的诊断要点
突出的特点是患者有持续、严重、令人痛苦的疼痛,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完全加以解释。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与疼痛的发生有关。
(二)鉴别诊断
1.躯体疾病 一有些躯体疾病在早期可能难以找到客观的医学证据,因此,各类躯形式障碍的诊断要求病程至少要3个月以上,有的甚至要求2年以上,以便自然排除各类
躯体疾病所引起的躯体不适。
2.抑郁症 拥郁症常伴有躯体不适症状,而躯体形式障碍也常伴有抑郁情绪。抑症可有如早醒、晨重夜轻的节律改变,体重减轻及精神运动迟滞、自罪自责,自杀言行症状,求治心情也不如躯体形式障碍者强烈。
3.精神分裂症 早期可有疑病症状,但其内容多离奇;患者的信念具有怪异性质可能坚信他或她外观令人不快或躯体形状发生了改变;伴有思维障碍和常见的幻觉妄想患者并求治。
4.焦虑及相关障碍 在诊断躯体形式障碍时要区分:①正常人对健康的担忧;②部分患者有长期疑病倾向,但并非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主要问题;③焦虑障碍的患者可能有疾病焦虑和躯体症状,此时的疾病焦虑是他们众多焦虑之一;④惊恐障碍所伴有的疑病是常常与惊恐相伴,而疑病障碍的担心多为长期的;⑤强迫障碍对疾病的焦虑是强迫思维的结果,并常用强迫行为或仪式行为来缓解焦虑。
四、治疗
(一)治疗时应注意的问题
1.重视医患关系
2.重视连续的医学评估
3.重视心理和社会因素评估
4.适当控制患者的要求和处理措施
(二)药物治疗
(三)心理治疗